周 口 市 教 育 局
教体卫艺〔2018〕403号
周口市教育局
关于报送周口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作品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根据《周口市教育局关于举办周口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卫艺〔2018〕28号,以下简称《通知》)安排,现将上报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作品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报送
1.艺术表演类节目
报送的艺术表演类节目(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要求采用U盘文件格式报送(每个类别一个U盘),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录制和制作具体要求见《通知》。报送的U盘外包装上需粘贴标签注明节目形式,所在县(市、区)、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指导教师姓名及联系电话。U盘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报送表(附件1)需按要求填写。
2.艺术作品
报送的艺术作品(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不得装裱,并严格按照《通知》中规定的尺寸和技术要求报送。报送表(附件2)需按要求填写。
3.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
报送的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剪纸、皮影、编制、刺绣、面塑<泥塑>、年画、版画、扎染<蜡染>、民间手工艺制作、创意制作)、工作坊方案报送表(见附件3)和反映工作坊项目的现场实践视频,严格按照《通知》中的时间和格式报送。
4.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
报送的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除报送表(附件4)外,每篇案例需附《全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 例申报书》(见《通知》)。
二、报送时间及方法
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各学校要清晰准确填写报送表(见附件1、2、3、4)并加盖公章与表演类节目U盘、艺术作品、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优秀案例等在9月10日前报送。同时将表格、艺术作品的数码照片(照片拍摄要求见《通知》)、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及申报书电子版以县(市、区)为文件名发送至邮箱twk2002@126.com。
附件:1.周口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报送表
2.周口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作品报送表
3.周口市第六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方案报送表
4.周口市第六届中小学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报送表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