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全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来源: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时间: 2019-04-18 08:13:31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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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口 市 教 育 体 育 局

教基〔2019〕174号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切实加强全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8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义务教育巩固率,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打好脱贫攻坚战。现就加强全市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控辍保学责任担当
    各县(市、区)教体局负责辖区内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复学、保学基本制度。加强监督和指导,督促检查各义务教育学校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建立控辍保学校长负责制。科学制定中小学年度目标评估体系,积极探索、研究解决因“学困、厌学”而导致辍学的有效办法,关爱“学困生”,稳住“易辍生”。强化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制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强化师德教育,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开展学生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实现学生“留得住、学得好”。出现学生流失情况时,要积极查明原因,深入开展返校动员,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列入学校年终考核内容,作为考核校长的重要指标。
    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履行教育教学管理职责,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规范学籍建立和变动手续,及时纠正问题学籍,补录已入学未建学籍学生信息。建立失学、辍学学生报告机制,主动向当地政府、村(居)委会报告流失学生信息,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访制度,加强家校联系,发现学生逃学旷课、辍学、存在监护缺失或不良行为等隐患,及时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取得联系,提醒、督促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履行责任。
    二、加强辍学监测,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一)建立动态监测机制
    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失学辍学的情况监测,把贫困村和流动人口作为重点监测对象,把初级中学阶段作为重点关注学段,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监测群体,把每年春季和秋季学期开学作为重点核查时段。建立未入学及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台账,切实做到“一家一案,一生一案”。要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建立学籍系统和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及时入学。
    (二)落实辍学报告制度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在每学期开学后对学生入学、变动、辍学情况及学籍变化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学生辍学情况进行及时统计,并及时向县(市、区)教体局和当地政府报告。县级有关部门要建立控辍保学月报制和责任督学制,定期公开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对未到校注册就读的,要列出清单,及时查清去向。对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外出就学的,要及时对接教育行政部门,协助办理就学手续。对转学的,应按学籍管理要求及时完善转学手续。对无故未到校和去向不明的学生,要及时了解学生未到校的原因,并做好学生及监护入的思想工作,同时要建档造册,协调组织各方力量查清未到校学生去向和就读情况,建立辍学学生信息台账。非户籍学生流失辍学的,要积极配合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三、提升办学水平,落实控辍保学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两类学校建设
  根据省政府和省教育厅要求,要认真做好两类学校的摸底调查,完成我市的《十三五学校布局和寄宿制学校建设专项规划》的修订完善工作,确保按时完成2019年新建、改扩建寄宿制学校任务,按照学校建设标准、基本装备配置标准、教师编著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四统一”的要求,加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提高农村中小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同时,切实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进一步加快城区学校建设,有序扩大城区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入学需求,消除城区学校大班额现象,促进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和常规管理规定,努力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落实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高度重视手机游戏对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危害,防止中小学生沉迷手机游戏。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广泛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校园吸引力。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调适,及时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开展心理疏导,积极有效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营造和谐校园。
    (三)全面落实困境儿童关爱保障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学困帮扶制度,加大帮扶力度,消除因学习困难而厌学、辍学的现象,切实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对学习和生活困难的留守儿童进行特殊帮扶,避免留守儿童因亲情缺失、学习困难而辍学。进一步完善扶贫助学工作机制,落实教育扶贫资助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政策,加强对家庭经济贫困学生的资助,确保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难问题,稳定实施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避免随迁子女进入城市后因入学困难而辍学。加强残疾儿童关爱教育,通过入读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普通中小学、送教上门、医教结合等方式,解决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问题,降低残疾儿童辍学率。
    四、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控辍保学落到实处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一个都不能少”的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控辍保学的工作责任,把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分管局长直接抓,各项责任目标分解到人的工作落实机制,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要加强考核督导。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学校要进一步摸清学生辍学情况、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因地、因人施策,排查政策空白点和工作盲点,把控辍保学工作做细做实。完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督导机制和考核问责机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义务教育辍学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市、区)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要于4月20日前上报市教体局备案,3个国家重点监测县(淮阳县、郸城县、项城市)的工作方案要经市教体局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三是要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严格落实监护人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法定职责。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和家长学校建设,加强对家庭教育的引导,引导广大学生家长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成才观,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推动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共同促进青少年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019年4月16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