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口 市 教 育 局
教师〔2018〕355号
周口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市培计划(2018)”—中小学心理
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和《河南省“十三五”基础教育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周口幼儿师范学校举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名额分配
承担普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任务的专兼职在编在岗教师,获县级骨干教师两年以上,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在河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注册,身体健康,能坚持暑期学习。
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地点:周口幼儿师范学校(周口大道与建设路交叉口南200米路西)
培训时间:2018年8月12日--18日
三、培训考核
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者颁发市级骨干教师证书,培训学时计入本周期继续教育学时登记。
四、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的培训费(含食宿、资料等)由市教育局拨付,往返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五、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各学校要按照培训对象条件和分配名额选派教师参加学习。请认真填写《周口市“市培计划(2018)”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学员报名表》(附件2),并与8月8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市教育局师训科邮箱。
2.本次培训由周口幼儿师范学校组织实施。
3.参训教师于8月12日下午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一张,二寸彩色照片两张。
4.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市直各学校要加强对参训学员的安全和纪律教育,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对违反纪律者将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市教育局师训科联系。
联 系 人:王 海 东
联系电话:0394—8319158
电子邮箱:whd1108@126.com
附件:
1. 周口市“市培计划(2018)”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名额分配表
2. 周口市“市培计划(2018)”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培训学员报名表
周口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7月3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