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按照《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2〕42号)要求,下达淮阳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川汇区、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太康县、鹿邑县、项城市2023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共计12839万元。现将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省级资金
二、分配原则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周财预农〔2022〕42号)
三、衔接资金调整
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明细表详见附件
四、公告公示单位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
五、监督举报电话
0394-8319589 0394-8269366
附 件
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分配表
单位:万元 |
|
县(市、区)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
周口市全辖合计 |
12839 |
周口市级小计 |
2042 |
淮阳区 |
1974 |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24 |
川汇区 |
44 |
省管县小计 |
10797 |
扶沟县 |
872 |
西华县 |
1175 |
商水县 |
1442 |
沈丘县 |
1676 |
郸城县 |
1749 |
太康县 |
2251 |
鹿邑县 |
774 |
项城市 |
8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