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有关规定,按照《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22〕12号)要求,下达淮阳区、川汇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扶沟县、西华县、商水县、太康县、鹿邑县、郸城县、沈丘县、项城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5000万元。现将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资金
二、分配原则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周财预农〔2022〕12号)
三、衔接资金调整
本次下达资金分配明细表详见附件
四、公告公示单位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乡村振兴局
五、监督举报电话
0394-8319589 0394-8269366
附件:
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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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
下达金额 |
备注 |
周口市全市 |
5000 |
|
淮阳区 |
696 |
|
川汇区 |
7 |
|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5 |
|
扶沟县 |
470 |
|
西华县 |
566 |
|
商水县 |
574 |
|
太康县 |
817 |
|
鹿邑县 |
272 |
|
郸城县 |
663 |
|
沈丘县 |
587 |
|
项城市 |
3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