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R0001-01-2024-00028 发布日期 2024-07-24
发文字号 周政办〔2024〕26号 成文日期 2024-07-17
发文机关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有 效 性 有效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周口市扶持“个转企”若干措施的通知
周政办〔2024〕26号
来源: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 2024-07-24 11:45:07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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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周口临港开发区、黄泛区农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周口市扶持“个转企”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7月17日        

 

周口市扶持“个转企”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加大经营主体培育力度,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促进经营主体质量提升、结构优化,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建立转型对象培育库。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全市个体工商户底数,确定经营状况,遴选税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标准或有转型发展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建立“个转企”对象培育库。实施精准动态管理,结合注册登记信息和日常监管情况,实时更新培育库内的个体工商户数据。〔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简化登记审批程序。推行“个转企”线上线下全程帮办服务,提供登记注册、公章刻制、银行预约开户、纳税服务、参保登记、公积金登记等事项“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化服务。允许转型企业沿用原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银行对公账号,保留原有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延续经营许可证和征信记录,连续计算经营期限,支持原有专利权、商标权、名称权顺利转移。继续在原址经营的,免于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需办理后置审批手续的,涉及部门做好审批工作,应减尽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政务信息管理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人行周口市分行、市烟草专卖局)

三、兑现税费减免政策。为转型企业提供“点对点”税务管家服务,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应享尽享。个体工商户转企后依法依规享受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四、拓展融资发展渠道。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对转型企业的信贷支持,提升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等动产抵押及专利权、商标权质押登记的融资业务便捷度。推广首贷、续贷、信用贷、随借随还贷等惠企信贷产品,满足转型企业“短期、小额、高频、急需”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金融机构通过“税银互动”为企业提供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贷款产品。支持转型企业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凭政府采购合同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对满足条件的转型企业40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不超过两年的,按照贷款利率适当给予财政贴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行周口市分行、周口金融监管分局)

五、加强用工社保帮扶。指导转型企业用好灵活用工平台和服务站点,满足企业用工需求。对按规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的转型企业,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为转型企业提供社保政策指导,逐步完善各类社保申报缴纳。为转型企业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人员等社保补贴发放,按规定落实阶段性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按照发展需求将转型企业纳入行业部门统一组织的经营管理、财会法务、质量管理、标准化等培训活动,开展“订单式”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开展技术创新指导、发展战略规划,帮助理顺企业管理层级,顺利实现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

六、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行容错纠错机制,采取说服教育、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等方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免予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并梳理典型案例。探索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观察期”内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谨慎采用行政处罚措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七、强化重点行业培育。建立转型企业后续发展状况跟踪监测工作机制,针对性实施重点行业梯次培育,推动转型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鼓励商贸服务类转型企业走进商业楼宇、旅游景区,支持其参加形式多样的消费促进、产销对接活动。鼓励生产类转型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发展,主动开展“业务帮企、技术助企”活动,提升质量管理能力。支持科技类转型企业入驻产业链和产业生态建设专业化众创空间,选派知识产权公益特派员开展“一对一帮扶”和“集中托管”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八、挖掘后续发展潜力。以“羲皇故都、老子故里”文旅品牌为重要抓手,支持发展本地特色文化旅游产业。重点发展老字号餐饮+特色风味餐饮,积极发掘地方名吃,发展特色餐饮业,打造特色餐饮品牌。引导电商转型企业提高产品信誉度和产品质量,加强售后服务,提供技能培训服务、普惠式流量服务和阶段性优惠政策,打造网络销售品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九、落实转型帮扶要求。建立“个转企”培育对象“一对一”联系服务机制,实施个性引导和精准培育,做到“三必访、三到位”:建档入库时必访,政策宣讲和需求对接到位;转型时必访,政策指导和全程帮办到位;转型后必访,政策落实和发展监测到位。建立“个转企”工作年度推进机制和年度评价机制,确保各项支持政策精准有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人行周口市分行、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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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金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