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十批)
来源: 周口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 2023-12-31 08:19:32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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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30批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问题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办结目标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3HA202312210055

周口市郸城县双楼乡双楼村东南角,无名搅拌站,生产时噪音大、扬尘大,来往运输车辆抛洒严重,多次反映未处理。

周口市郸城县

噪音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属实,1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无名搅拌站,生产时噪音大、扬尘大,来往运输车辆抛洒严重问题。属实。违法违规建设的微型商砼搅拌站,无相关审批手续,其露天建设的生产设备,未建设密闭厂房、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沙石物料露天堆放、运输车辆密闭不严且无冲洗,场地及周边未清扫洒水抑尘,影响周边环境。
2.关于多次反映未处理问题。不属实。住建部门已于2023年11月26日查处,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

部分属实

立行立改,依法依规拆除建设的微型商砼搅拌设备,露天堆放的沙石料全部苫盖。

2023年12月23日,依法拆除微型商砼搅拌设备,露天堆放的沙石料全部苫盖,已整改到位。

已办结

2

D3HA202312210064

项城市千佛阁街道刘祖庙社区国控售楼部南侧50米,有一污水管网口(窨井),长年冒污水,夏天从此经过污水会溅到身上,冬天会结冰,气味大,希望尽快处理。

周口市项城市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问题属实。
经查,项城市千佛阁街道国控售楼部南侧50米污水管网属于附近三户居民共用,因下水道堵塞,导致部分生活污水溢出路面,路面有积水。

属实

立行立改,修缮沉淀池、疏通管网,保证排水畅通,污水不再外溢。

六祖庙社区已经对三户居民生活排水管出口处的沉淀池进行修缮,并疏通管网,目前排水畅通,路面积水已清除,污水不再外溢。目前已整改完成。

已办结

3

X3HA202312210100

周口市项城千佛阁办事处郭庄行政村金桂苑小区门前道路泥泞,垃圾丛生,夏季蚊蝇满处滋生,出行不便,希望政府部门给附近居民一个卫生、便行的环境。

周口市项城市

土壤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问题均不属实
1.关于金桂苑小区门前的道路泥泞、出行不便的问题。不属实。金桂苑小区仅有北门一个出入口,规划的道路是金桂苑小区北门往东至工业路,该路段是水泥路面,路况较好,没有泥泞。
2.关于垃圾丛生,夏季蚊蝇满处滋生问题。不属实。千佛阁街道办事处在金桂苑小区北侧道路边放置有固定的垃圾收集桶,每天进行垃圾转运。经走访群众证实,道路两侧没有垃圾乱堆乱放,夏季蚊蝇满处滋生现象。金桂苑小区北门西侧至明坤花园有一块空地,为规划住宅用地,目前尚未建房,种有杨树,经现场核查,地上仅有落叶和杂草,未发现垃圾倾倒现象。

不属实

已办结

4

X3HA202312210040

马某等7名退伍军人安排到周口市生态环境局,要求2018年8月1日正式上班,截至目前:1.周口市生态环境局仍未解决7人的编制;2.自入伍之日起至2018年6月的养老保险衔接;3.退伍待岗期间生活补助。请彻查。

周口市市辖区

其他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1个不属实、1个部分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周口市生态环境局仍未解决7人的编制问题。不属实。我市垂改工作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人员移交,2023年12月底之前全面结束。
2.自入伍之日起至2018年6月的养老保险衔接,退伍待岗期间生活补助问题。部分属实。关于垂改前的历史债务偿还问题,市委、市政府有明确政策规定,分局垂改完成之前欠缴的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和工资等,按照原隶属关系,由属地县(市、区)在划转前补齐;如果不能补齐,须同意市财政上报省财政厅上划县级财务。确保移交顺畅、队伍稳定。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债务,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由当地政府承担化解债务责任,落实化债资金,不纳入上划范围。马某等人调整到环保局后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目前,该县政策是事业养老保险因县财政情况按照年龄分批次进行办理开户缴费。马某等人要求衔接入伍日至调整前的保险和发放待岗期间生活补助的诉求,按照豫政〔2001〕73号文件精神“由于接收单位原因导致退役士兵不能按时上岗的,从当地安置部门开发介绍信的当月起,由接收单位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工龄职工平均工资的80%,逐月发放生活费”规定,马某等人的相关费用应由原安置单位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国税等单位进行解决。

部分属实

积极与属地党委政府对接,把拖欠干部职的政策待遇补偿到拉,保障广大干部职工利益。

市生态环境局积极与属地党委、政府对接,等清产核资报告出台后,根据认定情况,确系属地政府造成的债务,按照我市垂改政策,督促属地党委、政府予以偿还化解。对举报人的合理正当的债权诉求,依法依规协调督促属地政府尽快补偿解决到位,维护其正当权益。计划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

阶段性办结

5

D3HA202312210068

12月6日第十五批第101个回复不满意。回复中说:这里不是水源地,饮用水被污染不属实。实际情况是:举报人说的饮用水是每家每户水井里面的水,执法人员并没有对水井的水进行检测,要求进行检测。

周口市鹿邑县

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1个部分属实。
在办理第十五批编号D3HA202312060039举报件期间,鹿邑县环境监测站对举报涉及坑塘进行水质监测,监测结果为:化学需氧量60 mg/L,氨氮6.965 mg/L,总磷0.95 mg/L,属劣Ⅴ类。12月22日,在接到此次举报件后,试量镇政府以坑塘为中心向外走访排查,共排查10户,压水井6眼,均用于日常洗衣、浇菜等生活用水。鹿邑县环境监测站人员对1个压水井进行现场取样(其他5眼水井因结冰无法取样),监测结果为:pH 8.5,化学需氧量为10 mg/L,氨氮为0.14mg/L,总磷为0.03mg/L,水质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三类标准,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用水。经查,自2007年以来,试量镇辖区内饮用水均由河南鹿邑银龙供水有限公司第十九分公司(试量水厂)供给,河南鹿邑银龙供水有限公司按照要求每季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河南鹿邑银龙供水有限公司第十九分公司(试量水厂)进行水质检测,检测结果均合格。

部分属实

加快试量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实现生活污水规范化处理,改善水生态环境,解决群众对用水安全的担忧,达到群众满意。

计划在2024年6月30日前建设完成一座日处理量500 m³/d污水处理站。目前试量镇污水处理站正在积极加快建设,争取早日投入使用,改善周边生态环境。

阶段性办结

6

D3HA202312210038

周口市太康县清集镇黄口村,赵某图、赵某军等人在举报人的耕地上卖土抽沙,把地挖成了大坑,树木也塌陷在坑里,无人管理,也不给赔偿。

周口市太康县

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不属实。
1.关于周口市太康县清集镇黄口村,赵某图、赵某军等人在举报人的耕地上卖土抽沙问题。不属实。赵某图系清集行政村支部书记,赵某军系清集镇行政村村民,举报人的1.8亩耕地,位于清集行政村与黄口行政村西地相临处历史遗留窑坑东侧,经国土部门现场勘查,不存在举报人耕地上卖土抽沙的情况。
2.关于把地挖成了大坑,树木也塌陷在坑里,无人管理,也不给赔偿问题。不属实。该坑塘是1973年至1988年生产队窑厂取土烧砖而形成,占地面积为16.73亩,为了便于管理,防止溺水等意外情况发生,2019年3月,由清集村委会委托清集村民赵某良、赵某军在坑塘内养鱼,负责日常管理。经国土部门现场勘查,比对近三年卫星图片,地表无变化。2020年7月份汛期期间,雨水较大,导致举报人栽种在坑塘东侧的1棵直径为10公分杨树塌陷到坑里,清集行政村村委会为化解矛盾,2023年7月15日给予举报人200元作为赔偿。

不属实

已办结

7

D3HA202312210044

2023年12月1日反映,周口市太康县清集镇清集村村委赵书记,买耕地,偷沙卖沙问题,现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全是虚假回复,与事实不符,依然存在买耕地偷沙卖沙的情况,并且沙坑里面还有一条船,田女士有赵书记偷沙卖沙的证据。

周口市太康县

生态

举报内容共涉及2个问题。经调查2个不属实,整体上,举报问题不属实。
1.关于2023年12月1日反映周口市太康县清集镇清集村村委赵书记,买耕地,偷沙卖沙问题,现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全是虚假回复,与事实不符问题。不属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第九批编号D3HA202311300011案件涉及周口市太康县清集镇清集村东北角至黄口村东南角,该村现任支书2020年买20多亩耕地,卖土挖沙问题,太康县板桥镇人民政府、太康县自然资源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全面的进行了调查核实,2020年徐某准备在坑塘抽沙,随即被太康县自然资源局取缔,并对采砂船进行切割,确实不存在举报人所反映“现任支书2020年买20多亩耕地,卖土挖沙”的情况。
2.关于依然存在买耕地偷沙卖沙的情况,并且沙坑里面还有一条船,田女士有赵书记偷沙卖沙的证据问题。不属实。清集村委会为了便于管理,防止造成溺水等意外情况发生,2019年3月委托清集村民赵某良、赵某军在历史遗留窑坑内养鱼,负责日常管理。坑塘里确实有小船,小船由两个废弃蓝桶架设一块木板而成,是为了方便养鱼打渔使用,并非采沙船。经自然资源部门现场勘察,筏上无抽沙设备,无电源,周边无偷土卖沙的情况。2023年8月11日田女士已将证据视频邮寄太康县纪委监委,纪检部门通过全面、客观、公正调查,不存在偷沙卖沙情况。

不属实

已办结


责任编辑:宋金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