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第三十七批办理结果公示
来源: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 2018-07-11 17:17:2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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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X410000201807030056

反映情况:周口市淮阳县葛店乡徐寨行政村,有一个顺发商混站,无任何手续,违法占地,生产污水随意排放,厂区内,包括厂区门口尘土到处都是,有车辆进出粉尘满天飞,村民多次向有关部门和记者多次举报,记者在网站多次曝光,没有得到任何结果,截至目前还在违法生产。投诉人希望取缔该商混站。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通过核实,此次群众举报的商砼站与转办35号:X410000201807010175、X410000201807010176、X410000201807010178、X410000201807020004举报的商砼站为同一商砼站,反映内容也基本一致,属同一问题多次重复举报,现作为重复案件进行并案调查,具体调查情况如下:

经查,原淮阳县顺发商混站现已更改注册为永康商砼站,该商砼站位于淮阳县葛店乡徐赛行政村小闫庄村淮郸路南侧,法人张建新。2014年10月开工建设,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村镇规划和土地性质。按照周口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继续扎实开展环境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于2017年9月列入清理清查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2018年4月26日,因该企业地面未全面硬化、围挡不全等违法行为,淮阳县环保局立即对该商砼站下发了停产整治通知书。2018年7月1日该商砼站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受利益驱动,擅自违法生产混凝土,对周边环境造成粉尘污染,并将余料卖给郸城县汲冢镇一家建筑工地,违法生产问题属实。

处理整改情况:接到此次转办件后,淮阳县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由监委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已责成该商砼站业主对存在问题进行停产整改,如期达到环保要求并及时公示备案。如整改不到位,不符合评估报告要求,将依法进行取缔。目前,该商砼站已停产整改。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葛店乡党委对王军同志实施诫勉谈话、给予徐汝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淮阳县环保局给予监察大队中队长张涛党内警告处分。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周口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