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举报件查办结果公示 (第十三批)
来源: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 2018-11-11 23:10:59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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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周口市项城市  编号:D20181104001

群众反映情况:项城市老城镇,油坊街桥头有一个公共卫生间,没有化粪池,粪便直接排入河内,无人管理,河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此公共卫生间位于项城市秣陵镇老城区东街居委会,因年久失修,导致粪便流入坑塘。

处理整改情况:项城市新建卫生间已建设完成,正在装修,近期投入使用届时,老卫生间立即拆除。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104002

群众反映情况:沈丘县留福镇曹桥村,桥西50米有家粮食收购点,扬尘污染严重。筛出的玉米皮直接倒入河中,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韩新合粮食收购点位于留福镇韩庙村桥南20米路西,负责人韩新合,主要从事粮食收购工作。在粮食收购筛选过程中,产生扬尘污染。现场调查时发现业主有把粮食筛出物倒入附近沟渠的现象。

处理整改情况:沈丘县联合调查组责令该粮食收购点采取以下整治措施:一是在以后粮食收购的过程中要加强环境管理,对振动筛加装布袋除尘器,防治扬尘污染周围群众;二是对倒入河沟内粮食筛出物进行清理,防止污染沟渠下一步,县委县政府将责成留福镇政府等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加大对该收购点的环境监管力度,确保周围环境安全。同时,对全县的粮食收购点进行环保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责任追究情况:研究,沈丘县留福镇政府决定对韩庙行政村环保网格员刘子俊实行诫勉谈话。

三、周口市淮阳县    编号:D20181104003

群众反映情况:淮阳县葛店乡,梁寨行政村张胡同自然村,村南有个养猪场,猪粪乱排乱倒臭味较大,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养殖户位于淮阳县葛店乡梁寨行政村张胡同自然村村南,2008年投入喂养,占地1000平方米,母猪22头,圈舍30个,现饲养育肥猪280头。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距离村民居住区较近,无晾粪场和沉淀池,没有雨污分流,不符合无害化处理要求,以至于养猪场气味过大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

处理整改情况:淮阳县联合工作组对该养猪场污染问题进行全面细致排查,深入场内,查找存在问题,通过分析研判,认为没有治理能力,无法满足治污要求,因此养猪场依法进行了清养关停。计划7天内全部销售处理所养生猪,全面整改修复周边环境。

责任追究情况

    四、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104004

群众反映情况:沈丘县白集镇梁庙行政村,全村的生活垃圾全倒在村内的坑塘和河边,水发黑发臭,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沈丘县白集镇梁庙行政村下辖前陈庄、后陈庄、张大庄和梁庙四个自然村,人口3465人,是白集镇最大的行政村,村内生活垃圾部分由县住建局拉到垃圾场,部分垃圾因群众贪图省事倒入坑塘和河道。现场检查发现,该行政村一队、七队坑塘和村东白陈路北河道及村内部分地点有垃圾。

处理整改情况:沈丘县联合调查组责成白集镇政府及时清理坑塘和沟渠内的秸秆垃圾,减少水体的环境污染;对周围群众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鼓励秸秆还田,垃圾集中收集后进行处理等。下一步,沈丘县委县政府将责成白集镇政府、住建局等部门将进一步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加大对该农村秸秆和生活垃圾的环境监管力度,有效保护周围群众的环境安全。

责任追究情况研究,沈丘县白集镇政府纪检委对梁庙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孙自营实行诫勉谈话。

    五、周口市鹿邑县   编号:D20181104005

群众反映情况:2018年11月4日20:00分群众反映:鹿邑县赵村乡,梁路口村村内有一个洗羊毛家庭作坊,(老板梁陆军)洗羊毛的流酸水排到村内坑塘内,地下水污染严重。该作坊在梁陆军家后面院内。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作坊业主梁陆军,家后院内有房屋七间(主房3间、东西偏房各两间),确无人居住。主房和偏房内放置的是旧家具和农机具和一些杂物,未发现洗毛设施设备和洗毛迹象、未发现废水外排。经现场调查,业主家庭东侧有个约6亩大的坑塘,塘内有水,水体未发现被污染的迹象。

处理整改情况:鹿邑县有关部门已责令该户对周边卫生经常打扫保持清洁。

责任追究情况

    六、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104006

群众反映情况:沈丘县刘湾镇黄楼村,村南河边有个饲料厂,(老板黄海港)生产时噪音大,影响村民休息,污水直排到旁边河沟内,河水发黑发臭,污染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的黄海港小作坊位于刘湾镇黄楼行政村东,2018年4月份,刘湾镇政府发现该作坊粉碎塑料瓶后,立即对其生产设备进行了拆除。现场检查时,该作坊无生产设备,存放有少量废塑料瓶盖,无废水产生,无噪音污染。附近沟渠的废水主要是附近居民的生活污水随意倾倒所致。

处理整改情况:沈丘县联合调查组责成刘湾镇政府督促小作坊业主对院内存放的少量废塑料瓶盖进行清理;对沟内的垃圾进行清理,防止污染周围环境。责成刘湾镇政府等部门将进一步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加大对该行政村的环境监管力度,有效保护周围群众的环境安全。

责任追究情况

    七、周口市淮阳县   编号:D20181104007

群众反映情况:淮阳县黄集乡后家村村南有三家养猪场,三家养猪场的猪粪污水排到村内坑塘,臭味比较大,污染地下水,污染地下水,影响村民身体健康。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区域共有养猪场3家,其中规模养猪场1家,小型养猪场2家。规模养猪场负责人郑明章,场内三防设施齐全,但环境卫生差。另外2家属于小型养猪场,西边一家负责人李新力,东边一家负责人李公奇,两家养殖场手续不全。

处理整改情况:淮阳县经联合工作组要求郑明章养猪场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其进行整顿,对李新力和李公奇养殖场下达了清养关停。要求以上三家养殖场按照通知要求,尽快整改和关停。 目前,郑明章养猪场基本整改到位,李新力和李公奇的生猪已处理一部分,剩余的母猪和仔猪正在积极联系处理。 

责任追究情况

    八、周口市商水县   编号:D20181104008

群众反映情况:商水县巴村镇刘楼村,村西头有一个养猪场,村民对公示处理结果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养猪场业主刘壮志,位于巴村镇刘楼行政村村西,建于2000年10月,共占地6.8亩,目前生猪存栏200头。

处理整改情况:商水县巴村镇政府责成大邵工作点负责,要求该场逐步退养,生猪存栏只能减少不能增加,待所有生猪出售后,予以关停。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商水县巴村镇党委决定对支部书记邵美节、村主任实行刘茂松诫勉谈话。

    九、周口市西华县     编号:D20181104009

群众反映情况:西华县北关,天伦养老院后面仓库后方有个印刷家庭作坊,生产时噪音扰民,散发出刺鼻的异味,影响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印刷作坊为王明军经营的家庭作坊,位于西华县北关天伦养老院后,占地面积约0.1亩,于2017年11月在自家房屋内建设,无任何手续。该加工作坊长期闲置,并已在2018年10月初全省组织乡镇自查、互查行动中发现并已切除动力电源。由于该加工作坊男户主为残疾人,行动不便,子女都不在身边,所以导致当时设备未清理彻底。

处理整改情况:目前,西华县相关部门已对该加工作坊进行了全面取缔,现已取缔到位,下一步有关部门将对该作坊加强监管,确保取缔到位不反弹。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周口市东新区     编号:D20181104010

群众反映情况:周口市东新区,文昌中学东门北边30米人行道上有一个下水道堵塞,污水横流,气味恶臭,常年无人管理,希望得到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周口市文昌中学东门北边30米绿化带内有几口污水井,由于没有修人行道,附近村民把秸秆等杂物都投入污水井,导致数个污水井堵塞,污水外溢。

处理整改情况:周口市东新区城管中心已安排专业人员把污水抽取干净,逐个排查污水井,并把污水井内杂物逐个清理干净再进行疏通。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一、周口市商水县  编号:D201811040011

群众反映情况:商水县行政路西段娄桥村,拆迁后的建筑垃圾没有清运,无任何防尘设施,灰尘大,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拆迁现场为商水县行政路向西延伸项目,由于行政路向西延伸需穿过该村,按照县拆迁指挥部的要求,由县拆迁指挥部派出机械,老城办事处配合对该村14户村民房屋进行了拆除,拆除后没有及时进行防尘覆盖和清运。

处理整改情况:商水县老城办事处立即与县拆迁指挥部进行沟通,要求派出机械、车辆对拆迁现场进行平整,并清运走拆除后的建筑垃圾。对拆迁区域用防尘网无缝隙全面覆盖,并在周边设置围挡,目前正在清理中。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商水县老城办事处党委决定对董欢行政村村主任网格员单双喜、村委干部巡查员娄二如、党支部委员监督员王珍辉三人实行诫勉谈话。

    十二、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104012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毛庄乡兰河桥,桥东有一个垃圾处理场,垃圾污水流到旁边的田地里,把村民的树都淹死了。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太康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毛庄乡蒋店行政村,采用卫生填埋处理工艺。根据《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CJJ17-2004)和《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相关要求,配有防渗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等。污水处理工艺采用“中温厌氧+A/O-MAR+纳滤+反渗透”,设计日处理能力80吨。场区四周配备污水导排系统,多余渗滤液储存场内调节池,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外漏情况。

处理整改情况:下一步太康县将对垃圾处理场加强场区防渗导排,并与毛庄乡蒋店行政村委会协商,做好群众工作。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三、周口市项城市   编号:D20181104013

群众反映情况:城市水寨办事处,健康路中段同一首歌KTV对面全羊汤饸饹面饭店,使用煤炭,煤炭渣子倒在饭店后面的路上,灰尘大,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现场检查时,该饭店后厨正在使用煤炭,饭店后面墙角有少量烧过的煤炭残渣。

处理整改情况:项城市水寨办事处立即对该饭店下发了散煤治理取缔通知书;对燃煤锅灶进行了现场拆除、销毁。饭店后面煤炭残渣现已清除干净。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四、周口市淮阳县   编号:D20181104015

群众反映情况:淮阳县,一环路老监狱南约三百米处鸿湖纺布有限公司,院内有一个编织袋印染厂,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道内,油墨味刺鼻,非常难闻,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与第八批D20181030034号举报问题属同一问题,该企业全称是淮阳县鸿源无纺布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淮阳县城关镇龙都大道南段,法人宋高升,2017年10月24日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估备案。该公司生产原料为:购买编织厂成捆尺寸原料。生产工艺流程:购买BOPP膜无纺布、印刷、淋膜、制袋、品检、包装、成品。

经现场检査,该企业将BOPP膜和无纺布置于不同的印刷机印刷,然后使用涂抹胶进行结合,无工艺生产废水。油墨印刷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收集经UV光催化氧化设备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场检查不涉水,无污水直排。该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进行了隔声处理,经走访群众和2018年10月3日夜间检查无生产迹象。

处理整改情况:淮阳县相关部门将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频次,做好后督查工作。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五、周口市郸城县  编号:D20181104016

群众反映情况:郸城县丁村乡刘营村有个养鸡场,离自来水厂比较近,鸡粪堆放在井的旁边,污染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养鸡场位于郸城县丁村乡刘营自然村西北方向,业主刘小平,在自家农田建设蛋鸡养殖场,占地面积约0.8亩,现存栏蛋鸡近6000只。北侧距离自来水厂约300米、最近取水井约50米。该养殖场在限养区范围内,未发现鸡粪堆放在水厂取水井旁的情况,粪便污水排入建设的化粪沉淀池,定期清运、用于自家农田施肥,治污设施不健全

处理整改情况:郸城县对该养殖户下达限养区责令整改通知责令依法依规限期清养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郸城县丁村乡党委决定给予负有环境保护属地监管责任的刘营行政村主任、网格员刘租启同志党内警告。 

    十六、周口市商水县    编号:D201811040017

群众反映情况:商水县城关乡圆通寺村,圆通寺村所有的生活垃圾都堆在村北窑厂内,无人管理。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商水县城关乡远通寺村庄北约2000米处非居民生活区属村集体所有土地于2014年承包给个人经营现场确有部分建筑垃圾和废旧物品堆放商水县城关乡远通寺村庄保洁工作2018年5月份移交到县保洁公司统一管理以来日常由保洁公司负责对村庄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转运到县垃圾处理厂处理该处的垃圾来源不明并非生活垃圾由于该地块不属于居民生活区距离村庄较远保洁公司保洁人员未能进行日常性监管因此没有及时发现清运 

处理整改情况:商水县城关乡组织人员和车辆进行清理清运,现该处垃圾已经清理完毕。同时协调保洁公司扩大日常垃圾清运工作范围,从村庄生活聚集区向外延伸,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责任追究情况:研究,商水县城关乡党委对保洁公司负责人朱正义,分片长郭秋霞进行约谈;对远通寺村村委委员兼网格员徐金吾实行诫勉谈话。

    十七、周口市郸城县    编号:D20181104018

群众反映情况:郸城县钱店镇,沈郸快速路向东100米有几个粮食收购点,装卸时灰尘大,扬尘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郸城县钱店镇郸沈快速公路向东紧邻的乡道有两家粮食收购店,业主分别是王保堂、曾庆忠,都是利用自家临路的住宅再搭建附属简易彩钢瓦棚,经营粮食收购生意。粮食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无环保防护措施,影响周边环境。

处理整改情况:郸城县依法对王保堂、曾庆忠两户粮食收购点进行取缔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八、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104019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常营镇,长青农场二分场西南角500米有个养鸡场,烧锅炉,鸡粪乱排于旁边沟内,臭味难闻,污染地下水。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该养鸡场已闲置多年,一个月前被太康县板桥镇永宁岗行政村村民马岭租用,用作养殖蛋鸡,预计11月20日左右投入使用。

处理整改情况:太康县责成有关部门监督该养鸡场完善污染防治设施,未达到要求,不得投入使用。

责任追究情况:无

    十九、周口市太康县   编号:D20181104020

群众反映情况:太康县阳夏路,华夏小学对面教师公寓旁边有个臭水沟,臭气熏天,天天有人往里到垃圾,无人管理。教师公寓东边有个养鸡场,鸡粪乱排乱到,臭味大。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和工作。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太康县阳夏路,华夏小学对面教师公寓旁边臭水沟,属太康县城关镇张文祥、五里杨个社区辖区内。今年6月份清河行动中,集中对该河沟内漂浮物、两边垃圾进行清除。

群众反映的养殖场位于太康县城关镇五里杨社区,业主郭崇生,2007年建场,占地4亩,年存栏0.3万只蛋鸡。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距离居民区较近,鸡粪露天堆放未能及时清理,晒粪场无防雨淋、防溢流措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处理整改情况:太康县城关镇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力对河沟上的漂浮物及两边垃圾进行清理;为防止周边群众乱到垃圾,对附近居民进行环保宣传教育,规范垃圾堆放;目前,已对该处臭水沟进行原土回填,回填工作正在进行中。

对养鸡场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养殖户清理粪污,打扫场区卫生减少异味在场区建40立方米储粪池30立方米沉淀产生的鸡粪做到日产日清,禁止露天堆放。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周口市郸城县   编号:D20181104021

群众反映情况:郸城县,县城洺河,河水发臭,河两岸有多个排污口,河水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目前对洺河及其相通连调水渠、五里河、劳武河、杨白沟“三河一沟一渠”共23.9km、194.80万㎡工程面积范围内的水环境污染正在进行综合治理。城区洺河两岸近20个生活污水排污口,雨污不分,城区居民的生活污水全部排入洺河,河水污染

处理整改情况:为彻底消除洺河黑臭水体,提升广大居民的生活质量,郸城县委、县政府投资近28亿元,对洺河及其相通连调水渠、五里河、劳武河、杨白沟“三河一沟一渠”23.9km、194.80万㎡工程面积范围内的水环境污染进行综合治理。通过管网铺设、清淤截污、生态净化、引水补源、第二污水处理厂提质增容、新建第三污水处理厂和水系管理调度中心等六大工程,根治黑臭水体,实现沟渠相通、水域相连、活水流动、复始循环的“水清、岸绿、景美”环保生态目标。黑臭水体治理采用PPP模式,通过公开招投标,与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建立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2017年8月23日开工仪式以来,黑臭水体治理6个工程标段的施工队伍相继进入施工现场,各项工程已经陆续展开。截至目前,解决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47.8公里的管道铺设工程,已完成44公里,约占工程总量的94.7%,2018年11月中旬可以全部完成。黑臭水体治理截污纳管工程在城区洺河段工设计有17个生活污水排放口、2个工业废水排放口,2018年11月污纳管全部完工时19个排污口纳入到截污管道中后,实现雨污分流。洺河河水污染等问题就会得到彻底解决。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一、周口市沈丘县    编号:D20181104022

群众反映情况:沈丘县刘庄店乡大伟商砼站,生产时灰尘比较大,扬尘污染,晚上噪音扰民,严重影响周围村民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丘县大伟商砼有限公司位于沈丘县刘庄店镇前王庄行政村,占地4.5亩,法人代表王占伟,主要产品为商品混凝土,主要原材料:砂石、水泥、粉煤灰等。该公司的物料罐、送料传输带进行了全部封闭。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对物料棚进行建设,路面有少量积尘。

处理整改情况:沈丘县联合调查组责令该公司对厂区道路积尘进行清扫、洒水消除扬尘污染;在物料棚未改造完成前不得恢复生产;严禁夜间作业等。下一步,沈丘县委县政府将责成刘庄店镇政府、住建局、环保局等部门将进一步落实环境网格化监管,加大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力度,有效保护周围群众的环境安全。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二、周口市郸城县  编号:D20181104023

群众反映情况:郸城县石槽镇207国道旁边有家正星面粉厂,粉尘排放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该面粉厂全称是郸城县正星粉业有限公司,位于郸城县石槽镇南街法人代表朱合章,占地面积386196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年加工30万吨面粉项目环评由周口市环保局审批(周环审【2013】19号)并通过验收(周环验【2013】26号)。联合调查组人员现场核查时企业停产状态,原因为2018年11月2日16时企业在巡查中发现制粉二车间脉冲除尘器及生产清粉工段,重复清粉及磨口、打包吸风风网系统故障,致使排气筒排出的粉尘含有面粉,影响周边环境,企业正在进行全面排查检修。

处理整改情况:郸城县联合调查组责令该企业全面排查治污设施;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责任追究情况:经研究,郸城县环保局郸城县正星粉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公开约谈。

    二十三、周口市淮阳县   编号:D20181104024

群众反映情况:淮阳县葛店乡徐寨村,小严庄南边(郸淮交界牌处)顺发搅拌站,污水直排到搅拌站东边的河沟内气味难闻。粉尘、噪声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淮阳县住建局联合葛店乡政府,电业局,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员立即对该搅拌站进行检查,该搅拌站未生产,已断电,厂内发电机组已查封,发现商砼站东边沟内有少量污水。

处理整改情况:淮阳县相关部门责令该搅拌站3天时间把东边沟内污泥清理完毕。下一步,将加大巡查力度,监督该厂按时完成清污。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四、周口市郸城县  编号:X20181104001

群众反映情况:对编号D20181025003处理情况不满意。1、不是荒落院。而是链条厂,2、不是几棵小杨树,而是几十棵大杨树,已被污染死。3、不是土地纠纷,是环保污染。深坑周围有五亩士地不能利用。4、到现在洗浴中心的污水没有停止排放。5、洗浴中心非法占用土地,非法取地下深井水资源给与保护,合法企业不能正常生产,望领导说实话做实事。对处理意见不满意。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通过再次核查,1、此院是链条厂,因经营管理不善,加之市场、合伙人土地纠纷等因素倒闭几年。2、在深坑周围确实有几棵被淹死的杨树,树龄在5一10年。3、排放的洗浴污水土坑周围约五亩土地不能利用,原因为土地纠纷未确权,双方也经过法院判决多次,一直未得到解快。4、编号D20181025003对洗浴废水已做出整改要求:停止对土坑排放洗浴废水;清理坑内废水后回填;洗浴废水利用原有闲置的游泳池作为沉淀池存储、并定期清运用于街道洒水抑尘,目前已整改。5、该洗浴中心为规划建设用地,地下采水且有水利部门审批许可的临时采水证。

处理整改情况:郸城县责成南丰镇政府积极处理土地纠纷问题环保、水利部门已对该浴池查处整改到位

责任追究情况:已问责。

    二十五、周口市扶沟县   编号:X20181104002

群众反映情况: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常年违规排放沼液破坏生态环境、污染土壤、地下水资源及造成庄稼、苗木浇灌致死1.2017年11月至2018年3月,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三分厂对举报人种植苗木土地浇灌养殖污水,造成苗木死亡;2.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在扶沟境内建设二十几个分场,每个场区有大量闲置耕地,在场区内大量排放养殖污水、沼液。3.各分场每年阳历6月及10月分两次把储存的沼液排放到附近老百姓田地里,除了这两次排放,各分场必须把储存沼液排放出去,不然有溃坝的危险,所以各分场在场区内部空闲地及周围耕地偷偷排放。4.曹里乡牧原十二分场院内200亩闲置耕地,常年在闲置的耕地上排放养殖污水沼液,排放过沼液后,等土壤稍干一些,就用旋耕机把土壤深耕一遄,然后再进行排放,常年反复这样排放,造成空气恶臭味到处弥漫及地下水资源无法饮用,当地百姓怨声载道,会造成土壤的pH值增大对土壤及地下水都造成严重污染。5.崔桥镇毛赛村牧原一分场,厂区内空闲地上百亩,在平整的土地上用钩机挖成一排一排的大深沟,常年在深沟内排放沼液,故意把沼液渗透地下,造成地下水资源污染的风险。6.各分场都有排放沼液现象,而且都有在场区内掩埋生活垃圾及养殖厂疾病防疫所用医疗过圾。7。养殖场为了消毒,使用了大量的化学药品火碱,使废水中的碱含量严重超标、长期排放。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不属实。1.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三分场为年存栏5000头母猪养殖项目位于扶沟县大新镇前小庄行政村,项目总投资4392万元,占地面积204亩,主要建设怀孕舍、哺乳舍等主要养殖场舍,同时配套建设生活区、污水处理站、沼液综合利用等配套工程。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5年4月23日经河南省环保厅批复,批复文号为:豫环审〔2015〕142号。项目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项目竣工验收专家评审会,并取得专家意见,2016年12月27日取得周口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周环然验〔2016〕03号)。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采用UASB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后,在沼液暂存池内暂存,在施肥季节,通过田间管道输送至农田实现资源化利用。根据《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5000头母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要求,项目需铺设管网4000m,项目实际铺设管网4000m,实际铺设管网长度满足环评批复要求。关于群众反映三分场种植苗木土地浇灌养殖污水,造成苗木死亡情况,2018年7月30日,马胜利曾到扶沟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反映过此事实际情况为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与河南蕴海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有《土地经营合作协议》,河南蕴海实业有限公司在所租赁土地上种植绿化苗木,后因苗木部分死亡引起双方经济纠纷。8月30日,河南松筠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第三分场的土壤、地下水进行了检测,经检测土壤、地下水均不超标。目前,双方经济纠纷正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2.群众反映的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在扶沟境内建设二十几个分场实际建设12个分场,各分场配套建设生活区、污水处理站、沼液综合利用等配套工程均相同。

3.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各分场均铺设足够管网,废水采用UASB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后,在沼液暂存池内暂存,在施肥季节,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田间管道输送至周边农田施加底肥与追肥实现资源化利用,未发现乱排乱放现象并且牧原团总部沼液利用科和实验室在阶段性施肥前对沼液进行相关指标的检测,依据作物所需肥量算出需施沼液量,各区域均由总部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沼液还田利用,严格保障还田安全。

4.曹里乡牧原十二分场位于扶沟县晋岗李村,年存栏1.03万头母猪养殖项目,总投资7850.4万元,占地面积438亩,主要建设怀孕舍、哺乳舍等主要养殖场舍,同时配套建设生活区、污水处理站、沼液综合利用等配套工程。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1.03万头母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2016年3月28日经河南省环保厅批复,批复文号为豫环审〔2016〕158号。2017年2月17日召开项目竣工验收专家评审会,并取得专家意见,2017年4月25日取得周口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周环然验〔2017〕12号)。本项目产生的废水采用UASB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后,在沼液暂存池内暂存,在施肥季节,通过田间管道输送至农田实现资源化利用。根据《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1.03万头母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要求,项目需铺设管网4100m,项目实际铺设管网4100m,以确保沼液还田更加科学合理。牧原集团总部沼液利用科和实验室在阶段性施肥前对沼液进行相关指标的检测,依据作物所需肥量算出需施沼液量,各区域均由总部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沼液还田利用,严格把控还田质量,保证还田安全。另根据2018年10月9日河南松筠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分场的检测报告反映,扶沟十二场地下水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标准要求。

5.崔桥镇毛赛村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一分场,年存栏8000头母猪养殖项目位于扶沟县崔桥镇毛寨村,项目总投资6633万元,占地面积297亩,主要建设怀孕舍、哺乳舍等主要养殖场舍,同时配套建设生活区、污水处理站、沼液综合利用等配套工程。该项目于2015年4月23日取得了河南省环保厅批复(豫环审〔2015〕143号)。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项目竣工验收专家评审会,并取得专家意见,2016年12月27日取得周口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周环然验〔2016〕02号)。项目产生的废水采用UASB厌氧发酵工艺处理后,在沼液暂存池内暂存,在施肥季节,通过田间管道输送至农田实现资源化利用。根据《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年存栏8000头母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批复要求,项目需铺设管网4800m,项目实际铺设管网9500m,实际铺设管网长度高于环评批复要求。

6.各分场所有沼液均实现资源化利用,未发现乱排乱放现象。同时,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与扶沟县潘纪成垃圾清理服务部签订协议,场区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委托其处理。并与周口市青怡苑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所有医疗废物定期运送至周口市青怡苑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处理。未发现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深埋地下和部分猪场内埋有死猪、病猪等现象。

7、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各养殖分场消毒采用挑战金盾(主要成分:过氧乙酸),卫可(主要成分:过硫酸氢钾)。挑战金盾系广谱、速效、高效灭菌剂,可广泛应用于各种器具及环境消毒,是一种绿色生态杀菌剂,在环境中没有任何残留;卫可组成成分为过硫酸氢钾三盐复合物、表面活性剂、有机酸、无机缓冲体系 复合粉状制剂,适用于各型农场、孵化场及食品加工厂,常用于饮水消毒、垫料消毒、冲洗水线、洗手等,无腐蚀性、无污渍作用、无环境残留问题,毒性超低。同时该公司严格控制消毒剂用量,并且在沼液还田之前均会对场内的沼液进行检测,未发现其废水中的碱含量严重超标现象。

处理整改情况:扶沟县将继续加大对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各分场的环境监管,确保认真落实环保措施,沼液进行合理综合利用,避免给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责任追究情况:无。    

    二十六、周口市川汇区  编号:D20181104014

群众反映情况:周口市川汇区光荣路,美好家园小区东门南有刘小帅火锅店和小心肝串串香店。刘小帅火锅店油烟没有经过净化通过烟囱排放,油烟味非常难闻,两家饭店放音乐声音非常大,影响周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反映问题属实。刘小帅火锅店全称川汇区刘小帅美蛙鱼头饭店,位于川汇区建安路路西美好家园门口,负责人王佩,2017年11月开业,店内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因油烟净化设备损坏未及时更换造成油烟污染,另店内设有临时演唱台引起噪音扰民问题;小心肝串串香店原名为川汇区让签签飞美食饭店,2017年11月开业,负责人为李博,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并保持维护保养,店内无音响设备扰民问题。

处理整改情况:具体措施是:川汇区城管局向刘小帅美蛙鱼头饭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川城执改字【2018】第3007号),要求限期更换油烟净化设备。

目前,川汇区刘小帅美蛙鱼头饭店油烟净化设备已整改结束,临时演唱台已取缔,下一步区城管局加大对这两家饭店的监管力度,做到合法合规经营。

责任追究情况:无

   周口市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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