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教职成〔2021〕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23〕54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深入推进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综合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职成〔2024〕187号),充分发挥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能作用,创新监管方式方法,提升全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综合监管效能和水平,维护实习学生合法权益,保障实习学生安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实习管理工作为目标,围绕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建立教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联合监管体系,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入推进联合监管,共同扛稳保障实习安全的重要责任。到2025年,协同监管机制和方式更加优化,信息化监管水平更高,涉职业学校实习风险防范预警和问题发现处置能力大幅提升。
二、明确工作职责
有关部门应积极协调配合,落实管理协同机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日常监督管理、抽查调查等工作。
(一)严格落实实习协议签订流程。有关部门要指导所属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以《职业学校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为基础,签订三方协议;实习三方协议(示范文本)内容不得删减,如有其他需要可在三方协议中以附件形式添加有关条款。
(二)建立接纳学生实习激励机制。有关部门应建立本地企事业单位接纳学生实习的激励机制,细化激励政策,促进本地扩大和优化与专业对口的实习岗位供给。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结合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通过产业政策、项目引导、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建设,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工作,鼓励先进制造业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以及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等积极参与校企合作,并提供实习岗位,指导市内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将实习纳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三)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组织自查,加强日常监管,特别是加强实习安全管理,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制度机制。
(四)积极探索实习安全保障路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探索职业学校实习生参加工伤保险办法。
(五)强化违规行为监管与惩戒。市场监管部门要将治理实习违规行为纳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有关工作体系,将有实习违规行为的企业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做好涉企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
(六)落实生均拨款和企业纳税抵扣政策。财政部门要落实职业学校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统筹考虑学生实习安全保障等办学成本相关支出和学费水平,科学合理确定生均拨款标准。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七)持续优化实习备案系统功能。市教育体育局要充分利用河南省职业院校实习备案管理系统,实现实习登记备案全覆盖、过程动态监管全覆盖,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水平。要指导中小学积极接收师范类职业院校学生实习。
(八)加强考核评估。各级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情况作为职业学校质量监测、办学水平评价、领导班子工作考核、财政性教育经费分配等的重要指标。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会议制度。教育体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全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联合监管协作机制工作专班(工作专班成员名单见附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共同学习实习政策要求,研究确定联合监管的具体事项,部署联合监管工作;通报交流在职责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行政执法等情况;协调处理联合监管工作事宜,解决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二)加强信息沟通交流。教体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日常沟通和协调,相互交流监管过程中的经验和做法,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人员交流,举办业务培训,开展专题讲座。建立日常业务信息交流和沟通机制,通过定期通报、突发事件随时通报和重大事件会商通报等方式,相互通报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有关信息。
(三)组织开展联合监管。市教育体育局要联合有关部门,针对突出问题、关键时段、重点领域,结合教育督导、治安管理、安全生产检查、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劳动保障监察、工商执法等,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联合开展监督检查,每年安排联合监管检查不少于1次。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热线电话、互联网、信访等途径,畅通实习政策咨询与情况反映渠道,汇总情况反映和问题线索并建立专门台账,并按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组织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保障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平稳有序的重要性,认真落实主管监管责任,主动担当作为,依法从严查处违规实习行为,始终保持对涉实习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做到真监督、严管理。
(二)强化联动协作。各有关部门建立市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领域联合监管协作机制,协作机制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加强对全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领域联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扎实推动联合监管走深走实。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部门应按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领域联合监管协作机制的要求,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联合监管精准化、规范化,监管效能最大化。各县(市、区)要于11月日5前建立联合监管协作机制工作专班,结合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每年12月底前向市协作机制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并提出意见建议。
附件: 1.周口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领域联合监管协作机制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2.周口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
3.周口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统计表
附件1
周口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领域联合监管协作机制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褚严明 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亮亮 市教体局职成教科科长
闫磊磊 市工信局人事科负责人
喻海明 市财政局教育事业科科长
张 唯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罗艳萍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负责人
联络员:殷明泽 市教体局职成教科四级主任科员
刘颖之 市工信局人事科一级科员
李严严 市财政局教育事业科四级主任科员
蔡齐柱 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一级主任科员
陶团结 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副科长
建立市级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领域联合监管协作机制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教育体育局职成教科,办公室成员由各局委联络员组成,负责对全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领域联合监管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推进和落实。
附件2
周口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
序号 |
监管事项 |
监管部门 |
具体内容 |
设定依据 |
监管对象 |
备注 |
|
1 |
周口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跨部门综合监管 |
牵头部门 |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
1.是否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 2.任何单位或部门是否干预职业学校正常安排和实施实习方案、是否强制职业学校安排学生到指定单位实习; 3.是否安排、接收一年级在校学生进行岗位实习,安排、接收未满 16 周岁的学生进行岗位实习,是否安排未成年学生从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是否安排实习的女学生从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禁忌从事的劳动;是否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电子游戏厅、网吧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 4.是否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5.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是否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 6.是否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7.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费用免除学费的可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是否向学生另行收取或从学生实习报酬中抵扣。 |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 |
全市职业院校以及接受实习学生的企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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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 |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周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周口市财政局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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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周口市职业学校学生实习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2024年 月 日
序号 |
基本情况 |
问题领域 |
问题概述 |
监管措施 |
处理结果 |
监管协同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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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项目 |
学校名称 |
违规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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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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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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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实习项目:①认识实习项目;②岗位实习项目;③其他类项目。仅填写序号; 2.问题领域:①实习协议问题;②实习企业资质问题;③收取实习费用问题;④实习岗位与专业匹配问题;⑤实习单位侵犯学生正当权益;⑥其他问题。仅填写序号; 3.一个实习项目涉及多个问题领域的,按照涉及领域逐项填写。涉及共性问题的,可单独列项填写; 4.现有实习项目要逐项排查,不得漏项; 5.本表为累计统计数据,逐月更新报送,更新处请标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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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