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相关单位:
为配合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 (国办发〔2022〕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公布周口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征求意
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前期,已对《通知》进行过首次意见征求,根据各单位反馈意见及省级清单发布情况,对《通知》内容进行了一定调整,周口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近期将提交市政府审核后向社会公布,现需对市直相关单位进行二次意见征求,请市直相关单位组织研究《通知》内容,再次认真核对涉及本单位行政许可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