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人大四届八次会议第06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教育体育局 时间: 2022-08-15 18:11:40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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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梁祖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推动幼儿园民转公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经研究,现对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开端,需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合力促进学前教育发展。在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上,周口市教体局主要推动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扩大公办资源。我市自2017年开始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40所,极大扩充了公办资源。2020年中央、省级支持学前教育项目资金计16174万元,惠及幼儿园194所,幼儿28339人,完全消除了公办中心幼儿园“空白”镇,实现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周口市域“全覆盖”。2021年扩充学前教育资源项目新建改扩建建幼儿园39所,新增学位8370个。2022年全市预计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项目共46所,其中新建公办幼儿园19所,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7所。新增班级294个,预计新增学前教育公办学位8820个,规划投入资金1.9亿元,现已全部开工建设。

2.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我市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2019年,为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立学前教育资源扩充机制,我市出台了《周口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规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由所在县(市、区)参照同区域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确定最高收费标准,不高于同区域,同级别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两倍。幼儿园对外公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规范收费,无乱收费现象,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伙食费单独立账,专款专用,按月公布收支情况,学期末将结余全部退还给幼儿家长。对通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园比例;研究制定周口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大力扩充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的要求全面整改。截止2021年全市共有幼儿园2412所,公办幼儿园786所,民办幼儿园1626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372所),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243382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206882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5%,全市在园幼儿普惠性覆盖率达90.64%。

3.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依法依规配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落实每班“两教一保”的人员配备标准。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和保育员。严禁招聘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幼儿园教师。并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结合您的提案建议,认清形势,直面问题,准确定位,继续扩大公办幼儿园资源,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联系人:牛凯琪    联系电话:8319078



2022年8月15日

责任编辑:信息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