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教育体育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意见表
序号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类型及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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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名称(子项) |
权力 类型 |
实施依据 |
权力名称(子项) |
权力类型 |
实施依据 |
调整 类型 |
调整 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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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举办民办学校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及表彰 |
其他职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七章第四十四条。 |
对举办民办学校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及表彰 |
其他职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七章第四十四条。 |
变更事项 |
仅科室名称、受理地点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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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幼儿教师三项比赛 |
其他职权 |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幼儿教师三项比赛活动的通知》(教办基〔2020〕217 号)要求:为深入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 |
幼儿教师三项比赛 |
其他职权 |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幼儿园教师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实录型游戏活动案例和亲子游戏活动案例比赛的通知》(教办基〔2023〕132 号)要求: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 |
变更事项 |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幼儿园教师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实录型游戏活动案例和亲子游戏活动案例比赛的通知》(教办基〔2023〕132 号) |
实施依据及承诺时限变更 |
3 |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
其他职权 |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5]10号) |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
其他职权 |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教体卫艺〔2021)140号) |
变更事项 |
关于印发《河南省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教体卫艺〔2021)140号) |
考试成绩以满分50变更为100分(过程性考试评价30分,终结性考试评价70分)计入中招成绩总分 |
4 |
普通话水平测试 |
其他职权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 2.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2014年4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63号 ) 第十七条;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点)的通知》(教办语用〔2015〕215号) |
普通话测试 |
其他职权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 2.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2014年4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63号 ) 第十七条; 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点)的通知》(教办语用〔2015〕215号)。 |
变更事项 |
此项权力由市教体局语言文字中心转至市招生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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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调整类型按新增、取消、下放、变更填写
2. 新增事项,“调整前”一栏不必填写;取消、下放事项“调整后”一栏不必填写
3. “实施依据”一栏无需填写具体内容,只需填写法律法规名称即可
附件5: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调整的权责事项(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
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序号 |
职权 名称 |
实施依据 |
办理环节 |
责任事项 |
责任科室 |
承诺时限 |
法定时限 |
收费情况及依据 |
1 |
对举办民办学校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的奖励及表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七章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可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资助民办学校的发展,奖励和表彰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
受理 |
1.受理责任:依规受理、告知补正材料或不受理(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
发展规划科 |
7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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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2.审核责任:依规组织对提交评选的学校及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对举办的民办学校进行勘验。 |
发展规划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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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3.决定责任:通过审核,决定表彰及奖励的学校及个人。 |
发展规划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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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 |
4.送达责任:决定意见送达至申请者。 |
发展规划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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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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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0394-8229055 投诉机构:周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 投诉电话:0394-8120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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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周口市太昊路中段市教体局6楼发展规划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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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型:其他职权
序号 |
职权 名称 |
实施依据 |
办理环节 |
责任事项 |
责任科室 |
承诺时限 |
法定时限 |
收费情况及依据 |
2 |
幼儿教师三项比赛 |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幼儿园教师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实录型游戏活动案例和亲子游戏活动案例比赛的 通知(教办基〔2023〕132 号)要求: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幼儿园教师专业能力提升,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理念,提高家园共育水平,进一步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幼儿园教师幼儿行为观察与分析、实录型游戏活动案例和亲子游戏活动案例比赛。参赛人员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教师。要求各地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相对均衡分配指标,并逐级评出参赛选手和参赛作品。 |
受理 |
1.受理责任:接受各县、市、区(幼儿园)提交的参赛作品评比申请材料。 |
基础教育科 |
30日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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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2.审核责任:审核评比申请者材料。 |
基础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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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3.决定责任:通过审核,确定获奖教师名单。 |
基础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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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 |
4.送达责任:将评比结果送达至有关幼儿园。 |
基础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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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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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0394-8319019 投诉机构:周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 投诉电话:0394-8120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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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周口市教体局四楼基础教育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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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序号 |
职权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办理 环节 |
责任事项 |
责任科室 |
承诺时限 |
法定时限 |
收费情况及依据 |
3 |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5]10号)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招体育考试改革方案》的通知(豫教体卫艺〔2021)140号) |
受理 |
中招报名 |
体卫艺科 |
60天 |
每生10元,《关于规范我省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豫教财字[1998]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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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
报名信息 |
体卫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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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
组织体育考试 |
体卫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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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 |
核查修正考试结果并公布体育考试成绩 |
体卫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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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0394-8319196 投诉机构:周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 投诉电话:0394-8120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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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周口市教体局7楼体卫艺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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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类别:其他职权
序号 |
职权名称 |
子项 |
实施依据 |
办理 环节 |
责任事项 |
责任 科室 |
承诺时限 |
法定时限 |
收费情况及依据 |
4 |
普通话测试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四条; 2.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2014年4月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 第163号 ) 第十七条; 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河南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点)的通知》(教办语用〔2015〕215号) |
受理 |
1.受理责任:受理申请者提交的普通话等级认定申请,组织报名。 |
招生考试中心 |
60日 |
60日 |
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 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 测试费:教师30元每人,学生20元每人,公务员50元每人;豫发改办[2004]422号:证书工本费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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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 |
2.测试责任: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 |
招生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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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3.审查责任: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 |
招生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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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 |
4.上报责任:对通过测试的申请者,成绩上报省教育厅复听认定。 |
招生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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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 |
5.送达责任:将普通话等级证书送达至本人 |
招生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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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
招生考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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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电话:0394-8319105 投诉机构:周口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 投诉电话:0394-81208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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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周口市招生考试中心(体育中心院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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