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26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教育体育局 时间: 2025-01-07 16:16:08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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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薄倩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周口中心城区水域加强防溺水设施建设,护佑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您的提案,第一时间研究部署,明确责任科室,由专人负责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未成年人溺亡已经成为青少年儿童非正常死亡的重要杀手之一。为了做好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市委政法委、市教育体育局等十部门下发了《关于印发〈周口市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周政法〔2019〕14号),对各部门职责进行了分工。市教体局按照自身职责下发了《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关于持续做好2024年预防学生溺水工作通知》(周教安〔2024〕103号),录制了《周口市教体系统〈防溺水〉主题宣传片》,并通过运营商发放了防溺水公益提醒短信。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幼儿园)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家校协作、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各项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工作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我市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一是强化形势分析。要在5至10月份每月组织一次防溺水安全形势专题分析会议,收集相关信息,分析预测、发布预警信息。深入了解和切实掌握属地水情、季节天气等情况,找准本地本校防溺水工作的重点、难点、弱点,提出防范的具体要求。二是做好工作安排。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学生溺水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全面动员部署。三是落实宣传教育。把预防学生溺水工作作为当前学生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十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学生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确保安全教育不空档。四是开展隐患排查。主动提请地方党委政府把校园周边容易导致学生溺水的河道、湖泊、池塘等纳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内容,进行一次全面、细致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造册登记,建立台帐,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治到位,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对于无法消除隐患的水域,要加装防护设施。对排查出的危险水域,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警示教育,要告知未成年学生家长。五是落实安全制度。教育学生熟知和遵守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继续要求学生坚决做到“六不”。六是强化家校联系。按照教育部的部署,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学校安全教育平台、微信群、家访等多种方式,落实周末和节假日安全提醒,提醒家长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增强家长特别是留守儿童监护人的防溺水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承担起学生校外监管责任。七是突出重点管控。加强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安全教育,提醒家长护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点对点”接送。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城郊、农村地区非住校生的管理,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学生在午间休息、离校时外出游泳;加强对学生的出勤管理,对缺课的学生要查明原因,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严防学生上学期间外出游泳。八是突出联防联控。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督促落实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工地水池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特别容易发生溺水的水域要设置救生衣、救生圈、救生绳等救生器材。协调有关部门在关键时段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护,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


  通过全市教育体育系统不懈努力,目前,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防溺水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程,不是教育部门一家能承担起的重任,希望你们政协委员按照你们提出建议,由政法部门牵头,公安局、港航管理局、水利局、住建局、民政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团委、妇联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合检查组,形成长效机制,定期不定期对重点水域进行联合执法检查,消除各项安全隐患,确保我市广大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和帮助。



  联系人:吴文涛 联系电话:8319908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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