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耘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教育领域“双减”政策落实与长效监管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教育体育局认真落实“双减”政策要求,通过多种举措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我们做的主要工作有:
一、校内减负提质。一是提升课堂教学水平。开展高效课堂教学研究,引导学生主动思考,深入推进教学模式改革,让课堂成为学生体验发现与展示自我的舞台。二是提升作业管理水平。构建作业管理体系,强化机制保障,出台了《关于加强学生作业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五项”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严控作业总量时长。落实作业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作业统筹协调机制和批改反馈机制。完善作业监控体系,深化长效推进,不定期针对作业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实地督查,推进作业管理督查常态化开展。
二、校外培训负担减少。一是规范压减学科类培训。采取依法治理,疏堵结合的措施,目前全市原审批备案的296个学科类培训机构已注销或转型295个,压减率提升至99.66%,高于全省93.5%的平均水平。二是严查违规校外培训行为。坚持把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纳入地方网格化综合治理体系,采取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违规校外培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曝光典型案例,有力阻遏了违规培训现象的发生。三年以来,全市多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共出动8336余人次,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共查处违规培训222起,通报曝光32起,拆除违规广告30处。三是广泛宣传“双减”政策。通过教师签订承诺书,给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函等形式,正确引导学生家长、学生合理参与校外培训。截至目前,发布一封信62次,公示监督举报电话84次。
三、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一是推动全流程监管。统筹协调科技、文广旅等主管部门积极推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及时纳入全国监管平台实现全流程监管,逐步消除监管盲区。印发《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暂行规定》,通过与银行签订三方资金监管协议,建立预收费监管账户,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目前全市327家校外培训机构纳入平台,其中体育类127家、科技类17家、文化艺术类182家、学科类1家,机构资质审查、预收费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全面加强。二是规范收费行为。市教体局联合消费者协会印发《关于开展校外培训“平安消费”专项行动的通知》,开展“平安消费”专项行动,全面创建让人民群众放心、安心、舒心的校外培训消费环境。
四、优化教育评价体系。加强中小学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其他年级每学期只组织一次期末考试。淡化分数排名,要求各学校考试结果不排名、不公布。注重对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将学生的品德表现、学习能力、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实践等方面纳入评价体系。指导中小学校落实《河南省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实施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方案》《河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河南省特殊教育办学质量评价指南实施方案(试行)》四个评价指南,着力构建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科学评价体系。
五、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市教育体育局指导各中小学校建立健全家长学校和校级、年级、班级三级家长委员会,落实家长会、学校开放日、家长接待日、家访等制度,与家长及时沟通学生在校期间的身心发展情况,同时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中的有关情况,加强家庭教育指导。2024年10月以来,市教育体育局依托周口市学生综合成长发展指导中心,持续开展中小学家校共育系列沙龙活动,向家长传递正确的家庭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知识,引导家长共同关注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第一阶段共开展10期,参与家长代表300余人次,覆盖所有市直中小学校。目前,家校共育活动已在全市中小学范围内推广。
“双减”以来,我市认真落实“双减”政策要求,取得显著成效,但还面临着学科类隐形变异存在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的问题;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保障有待加强,育人格局亟待完善,部分家长依然焦虑等问题。“双减”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学校、家庭、社会联动,同向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我们将参考您的宝贵建议,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提升学校教育质量,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缓解家长教育焦虑,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推动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十分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林雅曼 联系方式:15538621631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