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等16个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及个人受到市政府表彰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市政府2016年5月20日下发《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周政〔2016〕49号),对语言文字工作领域中取得突出贡献的市教育局等16个语言文字工作先进单位和市教育局王晋禹、闫志新等26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同时要求全市各单位以他们为榜样,切实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以实际行动推动语言文字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周口市继2015年9月顺利通过省政府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以来,全市各单位和语言文字工作者以评估为契机,广泛开展学习普通话、运用规范字活动,积极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的社会语言生活环境。
(语委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