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丘县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义务教育“两集中”要求和省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沈丘实际,立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建设寄宿制学校。
持续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提供要素保障。沈丘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不动摇,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全县教育振兴大会,下发了县委县政府出台的4个文件和教体局配套的13个文件,成立“教育振兴”工作专班,进一步部署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工作,把教育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大抓特抓、抓出成效。一是科学谋划新建学校。坚持“宜大则大、宜小则小”原则,合理设置学校规模,不因土地而制约学校的大小,确保城区“上学难”“大班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积极争取政策支持。用足用活国家政策,想方设法向上级争取资金、争取项目,精力和经费投入向教育倾斜,为教育发展提供全方位保障。三是发展寄宿校园内涵。大力建设乡村“美丽校园”,在做到绿化、净化、美化的同时,全面开展“校歌、校徽、校训”创作,切实体现学校特色及核心价值观。
科学规划城乡布局,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不断优化、整合基础教育资源配置,积极构建“县高中、乡中学、中心村小学、自然村教学点”教育体系。一是新建城区高中。持续优化城区教育资源布局,努力增加高中教育学位供给,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投资3.8亿元新建沈丘高中。二是大力建设乡镇寄宿中学。学校布局主要向乡镇(办)政府所在地集中,以标准化管理“三类学校”创建为抓手,每乡镇(办)集中精力办好1—2所初中,全部建成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三是改扩建中心村寄宿小学。按照中心村优先建设原则,在中心村保留或规划3—5所标准化寄宿制小学,并将教学点4—6年级学生合并到中心村寄宿小学;同时坚持“先安置、后撤并”原则,采取“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办法,加强规划规范管理,并对自然村教学点进行有序撤并。
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推动学校建设进度。把教育优先发展、优先保障落实在行动上,坚决克服财政压力,切实保障教育投入。一是城区学校建设缓解学位紧张问题。县委、县政府坚持教育资源只能增加不能减少、教育用地只能扩大不能缩小、教育投入只能提高不能降低理念,持续加快城区学校建设。近3年,投资3.5亿元,建成了槐店镇颍水小学、沈丘县第一实验学校、北城三里井小学、东城实验中学4所城区标准化学校,增加学位9500个;对县一初中、槐店镇回中、槐店镇三中、槐店镇河南小学、槐店镇西关小学5所城区学校进行标准化升级改造,增加学位3000个;规划“十四五”期间建设城区中小学幼儿园17所,总投资19.4亿元,目前已开工建设10所。经过努力,沈丘县已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超大班额,大班额比例大幅下降。二是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办好孩子“家门口”学校。我县全力争取省政府民生项目,总投资约3.51亿元,建设周营实验学校、沈丘县北城第二中心小学、白集镇第二中心小学、冯营镇第二中心小学、洪山镇第二中心小学5所寄宿制小学,建成后提供5940个学位,可解决2023年154所撤并学校的学生分流需求。同时,加大对农村薄弱学校扶持力度,对周营一中、老城实验中学、北城一中等265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进行了标准化升级改造,积极实施校园扩容、教学装备和学生宿舍楼标准化升级改造工程等项目,不断缩小城乡教育差距。
下一步,将制定创建工作方案,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补齐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改善教书育人环境,同时加快标准化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学区化、集团化、乡镇中心学校与教学点一体化办学改革,努力让每一个孩子在家门口都能接受高水平、高质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