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畅通“教育乱收费”领域举报渠道的公告
来源: 教育体育局 时间: 2025-08-02 14:41:47 访问量:0

字体大小[ ] 打印

分享:

  为深化拓展全市教育系统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成果,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抓好“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治理和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教育乱收费领域举报监督电话予以公布,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一、受理范围

  1.违规收取择校费。收取或变相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共建费或捐资助学费,以及通过社会中介、培训机构等关联交易变相收取借读费、择校费等。通过家长委员会或第三方机构,暗示或强制家长以“自愿捐赠”名义缴纳与入学名额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费用。

  2.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在规定的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外擅自增设其他收费项目。幼儿园以实验班、兴趣班、特色班等名义收取费用。通过家长委员会摊派收取资料、试卷、电子阅览、图书馆查询、自行车看管、取暖、降温、饮水等费用。以校园安全为名要求学生购买门禁卡或门禁APP,向家长收取监控费用。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

  3.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将已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吃回扣或以其他形式获利,未据实结算,截留结余款项。以课后服务名义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将早到校看管和自习、午餐午休看管、晚自习等纳入课后服务收费项目。高校学历继续教育设点单位、校外教学点以任何名义搭车收费,以教育信息化、数字教材费等名义收取平台服务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

  4.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未按程序、未按时限、未经备案或批复随意上调收费标准,高出备案或批复价格收取费用。以校企合作办学名义擅自提高或变相提高学费标准;以“设施升级”等名义超出政府定价或备案标准收取住宿费;超出政府定价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

  5.其他教育乱收费。跨学年或学期收费。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并收费。借助家长委员会、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合作方等名义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中小学生购买校服、商业保险、平板电脑或教育APP等。校内商贸经营主体收取的直饮水、洗浴、空调等预收费充值或押金(租金)退还不及时等损害学生利益。


  二、举报方式

  市教育体育局举报邮箱:zkcwsjk@163.com

  周口市各县(市、区)教育乱收费监督举报电话: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0394-8319168

  川汇区教育体育局  0394-8261234

  示范区社会事务管理局0394-7735779

  黄泛区科教文卫旅局 0394-2563696

  淮阳区教育体育局  0394-2663928

  扶沟县教育体育局  0394-6235735

  西华县教育体育局  0394-2545696 0394-2545603

  商水县教育体育局  0394-5441628

  沈丘县教育体育局  0394-5201234

  郸城县教育体育局  0394-8982988

  太康县教育体育局  18836300013

  项城市教育体育局  0394-4216088

  鹿邑县教育体育局  0394-7223172


  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查,对违规收费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调查处理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举报人反馈。

责任编辑:信息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