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口 市 教 育 体 育 局
教基〔2019〕363号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中小学书法教育的
通 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和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继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适应新时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现将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学书法教育开展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实施以来,我市大部分学校已开设了书法课,取得了一定效果,但部分学校因缺乏书法教师,没有专用教室,书法课没有按要求的课时正常开设,书法开课难的问题较为突出,影响了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正常开展。各县(市、区)教体局要高度重视,按照教育部《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整体推进书法教育的开展。
二、开足课时
各县(市、区)要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要求,小学1至2年级结合课堂写字,开展硬笔书法练习;3至9年级每周要安排一个课时的毛笔书法课,高中要开设选修课。教研部门要把书法教育纳入经常性教学研究范围。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书法教研员,联系地方书法协会共同研究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学规律和评价方法,及时组织经验交流,指导学校和教师开展书法教学工作。要积极开展以赛促教活动,通过竞赛增强学生荣誉感和“写好中国字,做好中国人”的自豪感,让家庭、社会都能关心和参与书法教育。
三、优化资源
各县(市、区)教体局要结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和智慧校园建设为书法教育创造必要条件。学校图书馆要为书法教育增加相应的碑帖、挂图、书籍等学习资料。要优先选用列入省电教教材目录内的学生书法数字教材。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信息共享技术装配书法专用教室(局域网、云资源、客户端、App),为高质量开展书法教育奠定基础。
四、强化师资
各县(市、区)要逐步形成以语文教师为主、专兼职相结合的书法教师队伍,着力加强书法教师队伍培训,提高书法教师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市教体局将每年利用暑假定期分批组织全市书法和语文老师进行书法研学培训,逐步提高教师的书法教学水平和专业能力,满足书法课堂教学的需求。
五、加强管理
市教体局将书法教育课开设情况和书法专用教室的装配情况纳入年度教育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适时开展墨香书法校园评选活动,每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书法教育学校。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