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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师范类毕业生档案移交表
来源: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时间: 2018-11-26 08: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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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的档案接收、管理和转递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2016】75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毕业生的档案由学校统一转递,不接收毕业生个人提交的档案。
周口地区往届师范类毕业生档案根据高中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已经发至各县(市、区)教体局,外地师范类毕业生档案在周口市教育局存放。
每年的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档案在当年10月1日之前存放在周口市教育局,10月1日之后根据高中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发至各县(市、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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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口市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