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周口市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 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教育体育局 时间: 2024-12-17 12:09:29 访问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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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口市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和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基〔2024〕169号)精神,切实办好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基础教育,现就实施我市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聚焦新时代基础教育育人质量,坚持公平普惠、优质均衡、特色多样,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显著扩大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加快构建高质量基础教育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美好愿望,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主要目标。到2027年,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城乡中小学幼儿园学位供给调整机制基本建立,优质教育资源扩充机制更加健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优质特色、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进一步提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力争达到60%以上;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规划,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培育一批“品牌高中”和优质特色高中,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扎实推进,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以上;特殊教育学校在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含功能区)基本实现全覆盖,融合教育水平显著提升,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保持在97%以上。


  二、重大行动

  (一)实施学前教育普惠保障行动

  1.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优化普惠性资源布局,以县为单位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原则上每3年调整一次。统筹考虑县域内人口总量、学龄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等综合因素,增加公办学位供给。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要办好1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依托乡镇公办中心园办好村园,实施镇村一体化管理。实施学前教育普惠扩容工程,通过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以及回收小区配套幼儿园等措施,持续扩充普惠性资源供给。

  2.健全成本分担机制。强化政府投入主体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水平,并逐步提高标准。结合我省学前教育阶段生均财政拨款机制和各级幼儿园财政供给方式,对财政全供类公办园,在足额保障编制内实有人员经费前提下,2025年前按照生均不低于600元标准落实生均公用经费,目前标准高于600元的不得下调;对其他类公办园,应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7〕143号)相关要求落实生均综合财政拨款,其中公用经费部分不得低于年生均600元。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贴标准。根据办园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定期动态调整。

  3.改善薄弱园办园条件。实施幼儿园办园条件达标工程,全面改善办园条件,消除园舍安全隐患。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有关要求配备丰富适宜的玩教具和游戏材料等。实施幼儿园领航共建工程,发挥优质园辐射带动作用,提升薄弱园的办园质量。

  4.强化幼儿园规范管理。加强幼儿园招生管理,做好幼儿园招生计划,强化幼儿园招生信息、招生广告宣传等方面的备案管理,严禁幼儿园使用与审批不一致的名称,严禁进行虚假招生宣传。强化幼儿园规范监管,加大对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校车安全、儿童玩具和学生用品安全、师资资质、教师社保缴纳、违规收费、违规使用幼儿教材、违规引进境外课程、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无证园、“小学化”倾向和名称不规范等问题的治理力度。

  5.加强民办园收费监管。完善民办幼儿园收费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办园成本和市场供需等因素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明确收费标准。加强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调控力度和收费监管,必要时可开展成本调查,并向社会公示,坚决遏制过高收费和过度逐利行为。民办幼儿园收费应全部缴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账户,统一管理,确保资金监管。

  6.提升保育教育质量。加强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优化一日生活环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重视高质量师幼互动,不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推动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杜绝“小学化”倾向,提高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的有效性,改进保育教育实践。完善教研制度,加强园本教研、区域教研,及时解决幼儿园教师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困惑和问题。

  (二)实施义务教育强校提质行动

  7.推进优质学校挖潜扩容。2024年底前,各地就县域内有条件的优质学校结合办学规模和实际情况“一校一案”合理制定挖潜扩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责任人及完成时限。2025年至2027年,分步骤实施挖潜扩容计划,对于校内有扩容空间的,在不产生大班额情况下,通过利用现有校舍资源、改扩建教学楼等方式增加学位;对于周边有其他薄弱学校的,采取集团化办学等方式增加优质学位;对于新建学校,采取“优质校十新校”的办学模式,迅速提升新建学校的办学水平和社会认可度,加大优质学位供给。

  8.加快新优质学校成长。强化属地办学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教育部门会同本地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对现有优质学校进行全面核查,摸清底数,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师等资源配置,巩固提升现有优质学校办学基础,对新建学校确保建成一所、达标一所。在现有优质学校基础上,指导各县(市、区)结合实际确定一批可发展的新优质学校,按照3至5年一周期制定成长发展规划。加强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逐步扩大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建设帮扶,确保每所乡村学校都有城镇学校对口帮扶。

  9.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科学预测学龄人口变化和城镇化趋势,根据变化趋势指导各县(市、区)编制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全面调整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适当整合小、散、弱的乡村小规模学校。规划在每个乡镇重点打造高质量、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3-5所,建设能够满足必要学习生活条件的寄宿制学校,统筹县域内教育资源,不断扩大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覆盖面。

  10.健全优质均衡推进机制。与各县(市、区)签订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责任书,压实义务教育县级政府办学职责,按照实现优质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推进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按照国家和省级要求组织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质量监测,掌握发展动态,推动各县(市、区)制定整改措施,列出任务清单,实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对各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行督导评估。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情况列入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内容,把督导结果作为评价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行动

  11.扩大优质高中教育资源。落实市区普通高中每生每年不低于1200元、县城和农村地区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的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深入挖掘优质普通高中校舍资源潜力,增加学位供给,并结合实际优化招生计划安排,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积极组织区域内优质普通高中与薄弱县中开展联合办学、对口支援,持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资源总量。适应因地制宜推进职普协调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愿望,新建和改扩建一批优质综合高中。

  12.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深入实施新课程新教材,深化育人方式改革,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推动新高考平稳落地。支持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和学校率先开展特色办学试点,培育科技、人文、外语、艺体等方面特色的普通高中,探索发展以专项技能培养为主的特色综合高中。加强学校课程建设,在保证开齐开好必修课程的基础上,围绕学生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打造与学校特色规划相关的学科课程群或资源库,构建定位准确、结构完整、体现办学特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课程体系。

  13.加强县中标准化建设。实施县中标准化建设工程,改善县中基本办学条件,通过调整、整合设立新校区等方式逐步消除大校额。进一步消除大班额,普通高中新入学年级班额不超过50人,到2027年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对大班额问题突出的学校视情况减少招生计划。

  (四)实施特殊教育学生关爱行动

  14.扩大特殊教育资源。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推动2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区,含功能区)办好一所达到标准的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未建设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区,含功能区)在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殊教育班,并按规定配备特殊教育专业师资。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开设孤独症班。继续发展学前特殊教育,及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推动特殊教育向高中阶段延伸,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

  15.推进普惠融合发展。健全保障机制,优先将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纳入资助范围,进一步优化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等政策。加强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融合,鼓励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结对帮扶共建、集团化融合办学,探索建立孤独症儿童助教陪读制度,为孤独症儿童融合教育提供支持。推动特殊教育和职业教育融合,鼓励特殊教育学校设置职教部(班)、职业学校设置特教部(班),开设适应残疾学生学习特点和市场需求的专业课程。促进特殊教育与医疗、康复融合。全面提升市资源中心功能,完善县(市、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功能。

  16.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推动县(市、区)做好专门教育相关工作,根据需要合理设置专门学校。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政策机制,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实现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包括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但有危害社会及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和转化,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五)实施素质教育提升行动

  17.构建“大思政课”体系。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统筹用好国家中小学思政课统编教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加强思政课建设,创新思政课教学方式,优化思政课教学评价体系,加强思政课优质教学资源开发建设,打造形成一批思政课精品课程。提高教师专职化专业化水平,组织开展思政课教师集体备课、教研交流、教学展示活动,加强中小学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建设,全面提高思政课教师队伍整体素养,推动提升思政课教育教学质量。用好红色资源,开展红色主题活动。持续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等德育品牌活动。

  18.加强科学与文化素质培养。全面落实义务教育、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深入实施国家基础教育优秀教学成果推广应用计划,遴选基础教育精品课,推进教学方式方法创新。着力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完善课程体系,改进教学方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调动社会力量,推进科学教育与“双减”工作紧密结合,推动中小学科学教育学校主阵地与社会大课堂有机衔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推动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开展骨干实验教师培训,在实验教学活动中全面落实《中小学实验教学基本目录》,为开足开齐开好实验课和做好实验操作考试工作提供保障。

  19.强化体美劳教育。开齐开足上好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鼓励学校每天开设1 节体育课,每周不少于1节劳动课。构建全员参与活动体系,确保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常态化开展学校体育竞赛。实施美育浸润行动,构建省、市、县、校、班五级联动的美育实践活动制度,定期举办中小学生艺术展演和单项美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年参加1次校级美育活动。深化中招体育考试改革,加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做好中小学艺术素质测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防控学生近视。

  (六)实施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

  20.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实施基础教育教师能力素养提升行动计划,建立分层分类分岗教师培训体系、教师专业发展支撑体系。推进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建设计划,以名师骨干教师为引领,带动全市教师队伍素质整体提升。实施千名中小学校长培训计划,进一步优化升级校长培养模式,为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扩容提质提供有力支撑。

  21.加强教研支撑引领。健全市、县、校三级教研体系,发挥各级教研机构在扩优提质行动中的专业支撑作用,聚焦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关键问题,每年开展2场市级“精品教研”活动。各县、各校要常态化开展区域教研、网络教研、校本教研,及时总结推广区域、学校、学科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

  22.推动教师有序交流轮岗。持续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大教师统筹管理力度,促进教师合理流动,优化资源配置。采取正向引导、政策激励等措施,积极引导鼓励优秀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交流轮岗,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采取“一校设编(岗)、多校使用、巡回走教”等办法,以乡镇中心校为单位、以教师工作量为依据合理配置教师,逐步破解农村学校体音美及外语、信息技术、劳动教育、科学教育等学科教师不足问题。

  (七)实施数字化战略行动

  23.提升智慧教育应用水平。强化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普及应用。持续开展“基础教育精品课”遴选活动,开发一批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信息技术、科学教育等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着力向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输送好用、有用、实用的地方资源。鼓励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成对子,通过智能教育平台,实现城乡孩子同上一堂课、共享优质教育资源。厚植教育数字化发展理念,扎实开展师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和培训,指导中小学校开齐开足信息科技类课程,全面增强师生数字素养。加强研究引领,开展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数字化教育教学课题研究,推动数字化赋能教学质量提升。

  24.推广应用国家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依托国家基础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学籍管理、课后服务、控辍保学子系统全面应用,开展党建德育、校园安全、阳光招生、电子毕业证、集团化办学等子系统试点应用,着力提升基础教育管理效能。依托教育部“学有优教”App,搭建家校沟通渠道,推动基础教育面向公众的管理服务实现一网通办。探索建立大数据支撑的教育智能评价体系,以数字化赋能提升基础教育治理水平。

  (八)实施综合改革攻坚行动

  25.推进质量评价改革。落实周口市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质量评价督导评估工作,督促指导各县(市、区)依据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四个质量评价指南,对标研判、依标整改。各学校修订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常态化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增强评价真实性、科学性、有效性。

  26.深化考试招生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实施幼儿园服务区制度,努力保障适龄幼儿就近就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持续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成果,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制度。落实普通高中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完善“一依据、一结合”的中考改革模式,稳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在招生录取中的使用。加强命题研究及日常教学指导,深入推进考试内容改革,优化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深入开展命题质量评估,推进依标命题、难易适度、教考衔接,不断提高中考命题质量。

  27.全面推进协同育人。推动各地形成政府统筹协调、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格局,落实各方相应责任及沟通机制。探索建设家校社协同育人中心,健全完善家庭教育指导和家访制度,加快推进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全覆盖”,推动建立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搭建网络平台,加强宣传推广,推广使用家庭教育指导手册,开展家庭教育主题宣传周活动,加强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建设。深入实施研学实践教育“五个一”精品工程,加强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和研学课程建设,积极申请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支持,持续吸纳优秀研学教育资源。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发改、财政部门采取务实举措,将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争取当地党委政府重视与支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细化工作方案。坚持任务清单化、工作项目化、调度常态化,确保工作进度。各县(市、区)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形成“一县一案”,并分年度明确实施计划。将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

  (三)加强宣传推广。加大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改革成果、经验总结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介积极宣传改革的进展与成效,引导全社会支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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